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安徽省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環境保護督察,并于7月29日正式向安徽省反饋了督察意見。安徽省委、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分別專題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李錦斌、省長李國英任組長,常務副省長鄧向陽、副省長張曙光任副組長的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安徽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及時制定上報《安徽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全面部署開展整改落實工作。對督察組指出的問題,安徽省舉一反三,出臺了力度更大、涉及面更廣的《安徽省環境保護“五個一”專項行動方案》。安徽省委、省政府將《整改方案》列出的問題和其他突出環境問題按照“基本+”的形式,向各設區的市委、市政府及省直有關單位下達《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及突出環境問題整改任務書》(以下簡稱《整改任務書》)并在省環保廳網站公布。目前,安徽全省上下正在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務書》,以“不貳過”的態度,壓茬推進環境問題的整改工作。
《整改方案》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刻汲取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教訓,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全面抓好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安徽意見的整改工作,著力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定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著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的安徽樣板,加快建設綠色江淮美好家園,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整改方案》明確了按照“重生態、補短板,抓整改、治污染,強機制、創樣板”總體要求,全面完成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建立健全環境保護長效機制的工作目標。提出到“十三五”末,確保全省空氣質量未達標城市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8%,設區的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提高到80%以上;106個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于Ⅲ類比例達到74.5%,地表水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的水體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總體得到消除;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
針對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的4大類15個方面問題和中辦二次回訪指出的問題,《整改方案》將其分解成144個具體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建立了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了整改牽頭責任單位、包保責任單位、配合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整改時限,將具體整改任務落實到16個設區市和16個省有關單位?!墩姆桨浮芬?,從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高度,把督察整改工作擺上突出位置,逐項整改銷號,確保整改措施落實、不落實到位不放過,確保反饋問題解決、不解決到位不放過,確保追責問責、不追責問責到位不放過,確保長效機制建立、不建立到位不放過。
《整改方案》制定了四大類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融會貫通到生態環境保護的各個方面、領域和環節,指導推動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生態環境保護建設,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堅決把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扛起來,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納入省、市、縣、鄉四級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健全環境保護考核評價體系,提高生態環境類指標在省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中的權重。持續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實行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環境質量負總責,切實將生態環保責任壓實到崗、傳導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二是大力加強巢湖流域水環境保護。圍繞建設綠色發展美麗巢湖的總體要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堅持黨政領導、全域聯動,突出問題導向、因湖施策,堅持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治源先建制“四個優先”,落實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四大任務”。落實巢湖環境保護工作責任,理順巢湖流域環境監管權責。加大濱湖濕地保護力度,積極開展生態恢復與綜合治理。清理違規圍占湖面旅游開發項目,杜絕違法開發行為。嚴格控制入湖污染物總量。到2020年,巢湖全湖維持輕度富營養狀態并有所好轉、營養狀態指數控制在55以下,西半湖好轉為輕度富營養、營養狀態指數降到60以下。三是強化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以淮河流域為重點,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一體化推進農村廁所、垃圾、污水專項整治“三大革命”,著力減輕農村面源污染。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黑臭水體整治、生活垃圾處理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平均每年完成200個左右鄉鎮政府駐地及600個左右中心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2017年底前,全省實現河面無大面積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污口,城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達到60%,設區的市基本建成使用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全面完成禁養區內現有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搬遷任務,合肥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到2020年,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完成黑臭水體治理目標,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于2019年達到100%。以皖北地區為重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加強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燃煤機組改造,加快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進度,加強各類揚塵污染治理,清理整治礦山開采環境問題。到2020年,全省現役燃煤發電機組、10萬千瓦及以上企業自備機組以及循環流化床機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節能改造,各設區的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全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四是強力推進突出環境問題解決。加快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切實推動解決工業園區環境污染問題。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安全,全面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違規項目、生產經營活動、排污口、生活垃圾及工業固廢堆場。堅決清理生態功能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全面開展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環境違法違規項目清理和整改工作。著力解決群眾投訴環境問題,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為保障整改工作順利開展,《整改方案》明確了四個方面的組織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整改工作,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下設綜合協調組、責任追究組、整改督導組、信息公開和宣傳組4個專項工作組,負責具體推進、督促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成立相應工作班子,全力推進整改工作。二是嚴肅責任追究。對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14個責任追究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實施省突出環境問題責任追究專項督導,每季度對16個設區的市至少督導檢查1次,對整改不力、進展遲緩的及時約談通報,對弄虛作假、拒不整改的嚴肅處理。三是強化督查考核。采取周報送、月調度、月督導的方式,跟蹤督辦整改工作,確保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按照《安徽省突出環境問題整改核查考核暫行辦法》,對各地整改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按照一定權重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四是強化信息公開和輿論宣傳。充分運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平臺,及時宣傳報道全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情況,動員全社會參與和監督。
下一步,安徽省將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意見要求,堅決整改,務求實效,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全力打造生態文明建設安徽樣板,建設綠色江淮美好家園。
附件:安徽省貫徹落實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pdf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8日